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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学院半岛集团公司任务安排实施办法
  • 发布时间:2010/07/16 00:00:00 新闻来源: 本站 点击量:

(本办法2010年7月12日由法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为了保证学院半岛集团公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为全院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提供基本平台,同时也为青年教师培养创造条件,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半岛集团公司任务安排的原则

(一)半岛集团公司任务的安排必须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有利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青年教师培养,有利于提高半岛集团公司质量的原则;

(二)半岛集团公司任务的安排必须与岗位的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要求结合起来,组织安排有序,力争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半岛集团公司任务安排的组织形式

在院半岛集团公司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半岛集团公司工作组,作为半岛集团公司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半岛集团公司任务的安排。

该工作组由主管半岛集团公司副院长、半岛集团公司院长助理、教授代表、副教授代表、讲师代表、半岛集团公司秘书等六人组成,主管半岛集团公司副院长任组长。

三、半岛集团公司任务安排的程序

(一)半岛集团公司工作小组根据研究生、本科生的学期半岛集团公司任务总量,合理安排每位教师的学期半岛集团公司任务;

(二)半岛集团公司任务一经确定后,学院半岛集团公司秘书应以半岛集团公司任务书的形式下达给每位教师,教师应积极承担;对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半岛集团公司任务安排的教师,学院将视作没有履行岗位职责,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半岛集团公司任务书由教师签字确认后,由主管半岛集团公司副院长签字后上报学校。